为什么读书?读哪些书?如何读?
01
读书之意义
“为学要如金字塔,要能广大要能高”
在我有限的人生经历中,借书、购书、藏书、读书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比重。对于今天在学校读硕士、博士的同学而言,读书条件比我们读硕读博时好了许多,但是每位同学需要反省的是,在研究生的两三年时间里,你们究竟读了多少书,究竟多少书是“我要读”,多少书是导师或授课老师“要我读”呢?
如今研究生扩招,学制缩短,社会就业压力增大,这使得很多同学在研究生期间,忙于考驾照,练口语,考各种各样的证,其余时间也每每用于在网络上聊天、看八卦、听歌、打游戏、看电影,而放在读书思考的时间,则变得越来越少……
因此,我们要去思考,为什么读书?胡适先生曾云“为学要如金字塔,要能广大要能高”。
任何人要想有所成就,就要系统掌握相应的知识、技术和方法,掌握梳理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在今天的信息化社会里,知识和信息都高度碎片化了。微博、微信等社交媒体的风靡,使得人们更少有透彻之悟,更多了些一知半解乃至不求甚解之悟。浮光掠影地浏览,无法取代系统性的读书。对研究生同学而言,形成良好的阅读习惯,具备一定的阅读量,可能会影响你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的形成,从而对你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02
读什么书
“半部论语治天下”的读书原则已成为历史
我们已经进入知识爆炸的时代,书店、图书馆里的书在不断以几何级数增加,在当当、卓越、京东等网站上,点击鼠标,也可轻松将所需书籍入手。但是在有限的研究生阶段,面对这汗牛充栋的书籍,应如何取舍,先读哪些书,后读哪些书呢?
作为研究生同学,应该读什么样的书?有的书传递的是学术知识,提供的是学术素材;有的书则提供的是知识体系、学术脉络和思维方法。作为入门者,应尽量先读基础性的著作,通过阅读基础性、体系性的著作,形成一个较为坚实的学说框架,形成一个能够为我们分析各种问题的“工具箱”体系。例如对于学习公法学的同学来说,可以首先去读日本芦部信喜教授的《宪法》、张千帆教授的《西方宪政体系》、林来梵教授的《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》;读王名扬先生的《美国行政法》、《法国行政法》、《英国行政法》三部曲,日本盐野宏教授的行政法三部曲,德国毛雷尔教授的《行政法学总论》等著作。当然,今天这样一个信息社会中,不可能再指望读了某本书就能如古人那样,“半部论语治天下”。但唯有通过如此基础性的阅读,才能使得研究者站稳学问的马步,夯实学术的根基。
读书亦不可太过拘囿于自己的“一亩三分地”。从一位研究者的著述中,可以读出他的学术气象。有的学者论文也很严谨周整,但是总会让人感觉少了点什么,这其实就是和研究者日常的学术关怀、学术视野以及阅读范围息息相关。须知“事不孤起,必有其邻”,例如对于学习公法的研究生而言,就不能仅仅阅读宪法、行政法的著作,还要阅读相关民法学、法理学、法史学、国际法学的著作,从而可以综合地处理法律问题;甚至还要阅读相关公共管理、社会学、经济学、历史学的著作,去把握法律和政策、社会、经济、历史的关联。这种日常性的阅读,对于形成一个人的学术格局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应该去关注前沿性的著作。建议同学们形成定期去书店、去图书馆、去购书网站上浏览和搜索新书的习惯。比如通过亚马逊、当当、卓越的网站以及学校图书馆的网站,都可以相对便捷地了解新书资讯。有些书不一定要去阅读,不一定要去购置,但是要了解相关的学术资讯和学术格局,从而使得你做相关研究时,不会忽略重要的作者和著作。
今天,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球化的时代,对于法学研究的许多问题而言,我们的比较法研究不是“过剩”而是“不足”。中国学者正在研究的问题,往往也是国外学者所曾经关注、正在关注或即将关注的问题。对许多问题的研究而言,尽管中国在相当程度上具有特殊性,外国法也并非灵丹妙药,但了解外国法律学说和制度,还是会丰富我们的学术想象力,拓展我们的备选方案和研究思路。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特别对于有志于“以学术为业”的同学而言,一定要尽量多读一些外文原版法学著作和论文。
03
怎样读书
“书山有路勤为径”永远不会过时
应合理处理精读与泛读的关系。对于基础性、体系性、思想性的经典著作,应适合平心静气、正襟危坐的精读。例如对于日本行政法学家盐野宏教授的《行政法总论》、《行政组织法》、《行政救济法》这三部曲,就适合精读。这几部著作中每段话、每句话、每个注释都值得阅读者不断玩味,阅读时可思考日本学者说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,其背后蕴含的关切是什么,从比较法上看英美法、德国法以及中国法上有怎样对应的制度和学说,中国现实又是如何的。这样的阅读虽慢,但仔细体味,可以使得阅读者夯实学问的基础。这种精读的书不一定很多,但是倘若能精读十余本,必将在学问上有很大的增进。
也应学会泛读。某些著作是知识性的、资料性的,或者是由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,则不必字斟句酌,而是知其大略即可。陶渊明说“好读书,不求甚解;每有会意,便欣然忘食。”就是说读书关键在于领会要旨,不要刻意在字句上下功夫。只有持续大剂量的阅读和泛读,会使得阅读者逐步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、学理体系和观察视角。
“书山有路勤为径”,这句话至今没有过时。读书应成为研究者和研究生生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。读书的时候,要不仅仅单读一部书,可以围绕某一个主题,去广泛深入阅读相关著述,从中去芜存菁,逐步形成自己的见解和立场。例如研究行政法中的公私合作时,就可以结合美国弗里曼教授的《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》、日本学者米丸恒治的《私人行政》以及我国学界的相关论述,来进行专题性阅读,从而使得阅读和思维的火力更为集中,从而取得更多实效。
此外还要处理好读书和思考的关系。孔子曰,“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”。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读书甚多,说起什么来都头头是道,但却对其中任何问题都是浅尝辄止,缺乏精深的思考。他们读书时缺乏思考,因此大脑就变成了一个人工移动硬盘。今天这样一个“大数据”时代,很多信息不必一定要存储在脑海中,而是可以随时通过网络,通过“云”空间来调取,这时学问的优劣深浅,往往取决于研究者的分析能力,思想的穿透力和解释力,思考的深邃与细密程度。所以要力戒“学而不思则罔”之弊。
另外对于研究生而言,更多的问题则是,许多同学天资很好,也会时常迸发出学问的火花,但由于阅读量不够,知识储备量不够,使得言说和论证变得苍白无力,甚至经不起推敲。这正是“思而不学则殆”。因此,最为理想的状态,或许是勤奋的读书,认真的思考,通过学与思的结合,丰富自己的学识,增长自己的才干。
所有以上说的,都是有些理想化的言说。“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”,本文谈论的是读书的方法论,这不能取代阅读本身。学问之途又是凄清寂寞的,如钱钟书先生所云,“学问大抵是荒江野老,屋中两三素心人议论之事”。但“独学而无友,则孤陋而寡闻”,建议同学们能在读书学习过程中与身边的师长、同学、朋友广泛交流讨论,或以读书会、讨论会、读书沙龙等形式,相互定期或不定期交流所读所思,从中共同体验学问的乐趣,减少一个人独自研习所可能遭遇的惶惑、偏差乃至谬误,使得读书能更有成效,更有收获。
来源:《法学家茶座》(2014年第2辑 总第42辑)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
编辑:成都夏虎律师